
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,一个多月以来,国内车市(特别是大排量车)确实显得有点躁动不安。自消费税即将调整的消息传出后,在车市引发了不小的动荡,一时风声四起,消息满天。但是,原本各方预测会在8月初实施的政策,却不料跟大家玩了个空城计。然而,这回雨是真的来了!
8月1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,9月1日起,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正式实施。自此,热炒了数月之久的悬案终于尘埃落定。
财政部表示,这次调整主要是要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,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。具体方案包括:提高大排量车的消费税税率,3.0L至4.0L(含4.0L)税率由15%上调至25%,4.0L以上税率由20%上调至40%;降低小排量车的消费税,1.0L(含1.0L)以下,税率由3%下调至1%。
近年来,汽车消费税历经了两次调整。2006年4月1日前,汽车消费税是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来设置,共分3档税率。其中,微型轿车(小于1.0L)税率为3%;普通轿车(1.0L到2.2L)税率为5%;高级轿车(大于或等于 2.2L)税率为8%,轻型越野车(小于2.4L)税率为5%。
2006年4月1日以后,消费税作出调整,按照“低排量低税率,高排量高税率” 的原则,被分为5档,小于1.0L的税率为3%;1.0L(含)至2.2L的税率为5%;2.2L(含)至3.0L的税率为9%;3.0L(含)至 4.0L为14%;4.0L(含)以上为20%。
然而,尽管消费税有所调整,但由于当时国内车市高速发展,豪车形势看涨,不但没有影响进口高档车的销量,反而有所增加。2007年3.0L至4.0L排量的轿车共销售1.21万辆,今年上半年,我国进口大排量常用车超过9万辆,占进口汽车总量的43%因此,今年7月25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,要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,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。